这种房子是违建!坚决拆除!你家有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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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烟灶台、防盗窗是违建吗?
 
楼顶阳光房是违建吗?
 
如何判定是否违建?
 
关于违建的定义一直模糊没有标准。
 
 
10 月 25 日,南京市城管局、市规划局结合南京实际,联合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统一简称《意见》),将于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。何为违建?一起来看看。
 
 
9种类型不属于违建
 
在违建认定的边界上,9 种情形不需要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也就是说不属于违建范畴,这些都属于设备设施。
 
1、在加油站、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设备;
 
2、住宅建筑外墙空调架、雨棚、防盗窗、单层太阳能设备等设施;(雨棚宽度原则不超过 80 厘米)
 
3、建筑内部装修(不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、主体结构);
 
4、无烟灶台、室外烟道、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改造设施;
 
5、业主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设置的宠物棚、鸽舍、围栏等设施;
 
6、 简易通信天线、车辆进出道闸、交通信号灯、护栏、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;
 
7、各类标志、标线、界桩、监测和监控设施;
 
9、大中型或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外的建、构筑物外立面装修;
 
9、简易公共自行车亭、公交车亭、门岗。
 
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保军提醒:以上行为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、建筑安全、城市市容容貌、户外广告、物业管理、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。
 
 
 
这些违建坚决拆除!
 
1、、 擅自在建(构)筑物顶部、退层、露台、花池、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、活动板房、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;
 
2.、在住宅底层院内、配建的停车场地等进行房屋建设的。
 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第六十二条、《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,上述建设行为,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,应当坚决拆拆拆。
 
 
三种情形无需重复申领许可证
 
1、仅对路面、路缘石、侧石、绿化、隔离栏等进行局部维修、出新,不改变道路线形、断面的;
 
2 、不改变管位轴线和管径的地下管线局部更新;
 
3 、雨水口连接管、入户管等零星管线。
 
 
三种类型规划意见
 
1、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确定的背街小巷改造、庭院改善项目和小区内部综合整治(含平改坡)、雨污分流、管网改造工程;
 
2、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确定的危旧房改善、屋顶整治项目;
 
3、由市商务局确定的市场提升改造项目。
 
问题房新界定
 
 
在实际中,我们经常会听到城管执法人员会说这是老违建,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,有历史遗留问题。
 
 
这类违建到底拆不拆往往很犯难。此次意见中规定,1990 年 6 月 18 日前在本单位或个人用地范围内,在不违反当时安置政策的情况下,已建成的用于本单位职工或个人生活居住的房屋,原则上不列入违建查处范围内。
 
用于生产经营、出租盈利的,或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、安全的违建,优先予以查处。其他违法建筑,结合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并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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