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顶私自搭建阳光房,
楼顶擅自改造,
楼顶设置户外广告
楼顶上从事娱乐聚会
......
从12月1日起,这些行为将统统禁止!
玄武区出台了全市首个《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》,
对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界定,
一起来看一看!
首个楼顶公共部分管理出台,12月1日正式实施
一直以来,楼定公共部分一直都是难管理部分,
随意搭盖建筑物、构筑物,人员随意践踏等问题屡禁不止。
不少小区屋顶隔热层、防水层受损,从而导致顶楼住户屋面漏水,财产受到损失时有发生。
为加强行政区域住宅楼顶公共部位管理,南京市玄武区出台了全市首个《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》,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办法》详细阐释了“住宅楼顶共用部位”的定义:
住宅楼顶共用部位,是指住宅楼顶顶层平台区域,包括通道、平改坡内部空间和平改坡瓦屋面区域,以及楼顶公共设施设备,包括防水隔热层、给排水及燃气管道、水箱、泵房、避雷、电梯、消防、通讯等。
违建、设置广告、种植、娱乐...... 以后这些行为都违法!
与此同时,《办法》对相关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解释!
1、擅自搭置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危险堆放、吊挂物品;
2、随意悬挂、私自架设、埋设电线、电缆及安装、增设设备设施;
3、设置户外广告;
4、存放易燃、易爆等危险性物品;
5、使用易燃建筑材料;
6、擅自改造施工;
7、其他影响楼顶共用部位安全使用、阻碍消防疏散的行为。
8、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使用住宅楼顶共用部位;擅自占用住宅楼顶共用部位、种植、饲养动物等;
9、违反楼顶共用部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从事散步、遛养宠物、锻炼、娱乐聚会等;
10、擅自改变楼顶承重结构之外的其它结构、擅自改变通道、平改坡内部结构和平改坡瓦屋面结构等;
11、其他影响楼顶共用部位安全使用、阻碍消防疏散的行为。
《办法》的颁发将使得楼顶共用部位的管理有章可循,居民维权、政府执法有据可依。
据了解,下一步,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工作也将纳入《小区管理规约》、《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公约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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